民国时期,提倡国粹体育的呼声高涨,中国传统的武术逐渐为人重新认识,一些以研究武术和开展武术活动为宗旨的新兴社团纷纷建立,取代了旧式武棚、秘密结社等带有浓厚封建色彩的组织形式,逐渐向近代体育组织转化。西方体育推动了传统武术的革新,武术进入体育课,使原来师徒相承练习法改变为课堂式团体教练法。武术进入了竞技运动场,成为表演比赛项目。武术竞技观、体育观得到确立,武术研究逐步开展。总的来看,民国时期的武术有巨大的发展与演变。
武术社团组织的演进1911年辛亥革命后,武术活动逐步活跃起来。当时各界人士倡导“强国强种”。中国传统武术引起了人们的重视,一些有识之士积极倡导和组织以研究武术和开展武术活动为宗旨的社团,不少城市相继建立了武术组织。
在民国时期众多的武术组织中,影响较大的是精武体育会。其前身是1909年武术名家霍元甲创立的精武体操学校,1910年改为精武体育会。它“以提倡武术,研究体育,铸造强毅之国民为宗旨”。广罗全国武术名家,培养技击人才,融合众家之长,消除门户之见,运用多种形式传播推广武术。该会设教的武术种类繁多,包括:谭腿、功力拳、十字战等50多种单练拳术;各类拳术对练20多种;达摩剑,八卦刀、群羊棍、夺门枪等十路兵械;对枪、单刀对大刀等器械对练50多路。精武体育会成立后发展很快,先后在绍兴、汉口、广州、佛山、汕头、厦门、南昌、南宁、天津等地建立精武会分会。1920年前后,又发展到东南亚各地,如新加坡、吉隆坡、雅加达、三宝垄、泗水、西贡、马六甲等华侨聚居地均设有分会。在吉隆坡还成立女子精武体育会。据不完全统计,到1929年,精武会已有分会42个,会员总计逾40万。
民国时期,随着武术活动的开展,民间武术社团日益增多,除精武体育会外,上海还有中华武术会、中华国技研究会、致柔拳社、武当太极拳社、汇川太极拳社、尚德武术研究社、鉴泉太极拳社、上海聚胜体育会、忠义国术社、上海民生国术研究社等30多个武术会社。当时北京先后成立了北京体育研究社、中华尚武学社、北京武术体育会、中华国技武术研究社、国强武术研究社、四民武术研究社、正义武术研究社、北京健民国术传习社等20多个民间武术社团。其他地方也有一些武术组织。如天津中华武术会、四川武术会、重庆冀蜀国术馆、青岛中华武术会、山东武术传习所、黄县国术研究会、安徽拳术研究会等。
这些民间武术社团,已不同于旧式武棚、秘密结社等,而是按近代体育的组织形式组建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收会员,教师大都采用聘任制。如上海中华武术会成立后,聘杨奉真、于振声传授教门弹腿。1928年7月上海俭德会国术社成立,特邀孙禄堂表演和指导形意拳、八卦掌及太极拳。致柔拳社特邀李景林传授剑法,杨澄甫指导太极拳。这些以研究、传授武术技艺为主的新兴社团的建立,推动了武术社会化的进程,使武术由自发性质、适合于个体而逐渐成为一种适合于群体的大规模的社会化文化形态。
作为官办性质的武术组织,规模较大的是南京中央国术馆。该馆系由张之江等人发起,于1928年正式组建。继中央国术馆成立之后,各省市国术馆纷纷成立。到1933年底,已有北京、上海、青岛、江苏、四川、浙江、河南、山东、甘肃等24个省、市建立了国术馆,各省的县级国术馆达300余所,许多区、村也设立了国术社,从而形成一个自上而下的国术馆系统。对武术的传播发展、提高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武术进入学校体育课程民国建立以后,有识之士吸取西方先进体育教育经验,废除兵操,革新和丰富体育课内容,增设体育科系,开办各种体育专科学校。在兴办新学的浪潮推动下,一些学校相继在体育课中增设武术课,使武术成了学校体育课程中的主要内容之一。
创立较早的中国体操学校,以“发挥全国尚武精神”为宗旨,将武术列为教学内容之一。1912年后该校曾聘精武体育会赵连和、卢炜昌等人兼任武术课教师。北洋法政学校注重体育,“议添技击一门,以振作精神”,并聘形意拳名家刘殿琛担任该校教师,是时“全校生徒,翕然从之,课余练习,未或稍懈。”(《形意拳术扶微·张恩绶序》)形意拳家靳云亭受聘于工艺学堂、育德学校任武术教师。于振声于1915年曾应南京高师之聘,传授武术。1912年北京体育研究社成立后,“京师各校,渐向社中聘请教员”,教授武术。(《体育丛刊》北京体育研究社 1924年版)聘请教师教授武术自此形成风气。
为了使武术列入学校体育课,很多有识之士和民间团体都从不同角度提出意见和方案。1914年,徐一冰在《整顿全国学校体育上教育部文》中,建议将武术列为中小学和师范学校的正课。1915年4月,在天津召开的全国教育联合会第一次会议上,北京体育研究社委托北京教育会代为提出《拟请提倡中国旧有武术列为学校必修课》议案。议案认为,学校体育“皆袭他人形式,未克振己国之精神,故兴学二十几年,而国民之强健,未见有若向之进步也,故拟提倡中国旧有武术,以振起国民勇往直前之气”。(《体育丛刊》1924年版)教育部采纳了此建议,明令“各学校应添授中国旧有武技”。至此,武术被列入各级学校体育课程走向了合法化。
1913~1915年,全国各级学校运动会上相继推出武术项目。如1913年12月8日上海工业学校和徐家汇高等工业学校举行秋季运动会,即有刀、枪、棍、剑、拳等武术表演。1914年11月在江苏省召开第一届省联合运动会(主要是以学校为单位参加),武术表演与比赛项目有谭腿、功力拳、刀术、柔术、大铁刀等。1915年11月举行第二届全国运动会,竞赛项目中武术约占1/6,水平也有提高。
1918年全国中学校长会议决议以《中华新武术》列为全国各中等学校正式体操,教育部即通令各校实行。同年第四次全国教育联合会也通过了以《中华新武术》为全国高等以上学校并各专门学校之正式体操”的建议。1919年,国会通过并令全国实行。《中华新武术》系由马良等人1911年发起创编,并于1914年修订。分摔跤、拳脚、棍术、剑术四科。《中华新武术》取传统武术动作为素材,借鉴兵式体操的操练方法,分段分节地配以口令。在教学步骤上,按基本教练、连贯教练、对手教练、连贯对手教练等步骤循序进行,以适应于团体教学和操练,为武术进入学校提供了可行的形式。《中华新武术》为改变武术传统教学方式,使之向近代体育教学方式转变作了有益的尝试,为武术的推广和普及开辟了一个新的途径。
1923年,教育部正式把体操课改为体育课后,我国学校体育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据北京体育研究社1924年6月对北京、河北、辽宁、吉林、山东、河南、山西、江苏、江西、安徽、福建、浙江、湖北、陕西、四川、广东等地的40所中等以上学校的调查,将武术列为正课的占52.5%;在课外开展武术活动的占22.5%。至30年代中期教育部公布的《中华体育课程标准》和《大学体育课程纲要》中,都规定了国术为必修课,而且拳种和器械套路不断增多,武术教学趋于系统化。如1928年南京国民党政府公布的民国学校法规定:小学中高年级、初高级中学和师范的教学内容中,应设有太极拳操或国术课。1936年南京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暂行大学体育课程概要》的教学大纲里,列少林拳、形意拳、太极拳、八卦拳、刀术、棍术、枪术、剑术、摔跤、搏击等为必修课,同其他体育内容一样,不及格者不得升级或毕业。这反映了学校体育课程对武术的重视程度及武术课正逐步走向正轨。
这一时期,培养体育师资的学校也有所发展。1912~1927年,相继开办了27所培养师资的体育学校和设有体育专修科系的学校。其中一些学校开设了武术课。如南京高等体育师范、浙江私立体育师范学校、北京高等师范学校等。北京高等师范学校于1917年创立体育科,在课程内容中,武术列为术科之首,设有拳术和柔术。1921年开办的上海体育师范学校是一所培养国术教师的专门学校。国民政府时期体育专业教育继续向前发展,在原有基础上,又兴办了一些国立体育专科学校和体育科系。这些学校的师资、设备、教学质量都有较大提高,教学科目中都设有国术课。1933年中央国术馆在南京创办国术体育传习所(1936年改名为国立国术体育专科学校)所设国术课程有:新武术、十路弹腿、四路查拳、八极拳、形意拳、太极拳、对打、刀术、剑术、棍术、中国式摔跤等。
武术进入学校体育课,提高了武术的教育价值功能,使之成为振奋民族精神,铸就尚武国民的教育手段,扩大了武术普及面,拓广了武术的领域,同时也促进了武术自身的发展。武术成为学校体育课的内容,学校课堂式的集体教学方式改变了传统武术师徒相承的单一传授方式,对编写武术教材、研究武术理论、技术都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国术国考与武术竞赛活动民国时期,随着“国粹体育”和民族体育的弘扬,人们对体育、武术本质认识不断深化,武术的竞技价值也得到肯定,人们认为“欲振兴国术,非积极提倡比试不可”。通过竞技可振作尚武精神。正是在这种强烈的民族观念的驱使下,武术竞技观兴起,同时,在西方竞技体育的影响下,武术逐渐走向现代体育运动会的竞赛场。
民国时期,全国、大区、省、市不同级别的体育竞赛已初步形成制度。在地区性及全国运动会上陆续推出武术竞赛项目。1914年11月江苏召开第一届省联合运动会时,谭腿、功力拳、刀术、柔术以及其他一些拳技作为武术表演和比赛项目出现在运动会上。1924年举行第三届全国运动会,武术套路列为表演项目,并制定了按手、眼、身法、步等技法评分的规则。1933年在南京举行第五届全国运动会,设立了男子组和女子组国术锦标赛。男子设拳术、摔跤、器械(刀、枪、剑、棍)、弹丸。女子设拳术和器械。各按重量级、中量级和轻量级分组。1935年在上海举行第六届全国运动会,男子国术设拳术(单人、对手)、器械(单人、对手)、摔跤、射箭、弹丸、踢毽、测力等7门15项,女子国术项目与男子同,惟摔跤与测力不分级。
在全国运动会的影响下,全国各大区、省、市相继开始举办体育运动竞赛。如华北、华东、华中、华南等都举行了地区性运动会。其中,华北运动会尤盛,1913~1934年共举办了18次,武术最初作为表演项目,后来被列为运动竞赛项目。如第15届华北运动会上表演了太极拳。第16届华北运动会,国术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包括摔跤、拳术、枪术、刀术、棍术、剑术、对练器械等。第17届华北运动会上制订了武术表演比赛规则和细则,设摔跤单项锦标。1934年举行第18届华北运动会,武术表演赛分为单练拳术、对练拳术、单练器械、对练器械四项,进行分项比赛评奖。地区性运动会除了华北运动会外,还有1913年举行的华东运动会、1923年举行的华中运动会,都列入了武术表演、比赛。
这一时期的武术,除参加综合性运动会外,还组织了武术运动会。1923年4月在上海举行“中华全国武术运动会”,是武术史上第一次单项运动盛会。参赛的有精武体育会、北京体育研究社、天津进德武术研究会、上海武德会、山东武术传习所、中华武术会等20多个单位,共400余名选手。有团体、单练、对手三种形式,共有百余个项目。这次武术运动会采用了近代体育竞赛的形式,改变了庙会献技与擂台打擂的传统竞赛形式。此后,1929年在杭州举行了国术游艺大会,1930年在上海举行了国术比赛,都是按照现代体育竞赛形式进行的。
1928年和1933年,南京中央国术馆共举办了两届“国术国考”。第一届国术国考(1928年10月)在南京公共体育场举行。山东、河北、北平、南京等17个省、市国术馆和中央国术馆共333名应试者参加考试。分为预试和正试。预试为单人表演,项目包括拳术、刀、剑、枪、棍;正试为两人对抗比赛,项目包括:拳脚门(散手),摔跤门,棍枪门(长兵),刀剑门(短兵)等。预试及格方可参加正试。正试未按体重分组,只以抽签分组进行淘汰赛。比赛无任何护具,也不作时间限制。第二届国术国考于1933年10月仍在南京公共体育场举行。来自湖北、河南、青岛、重庆、湖南、汉口、福建、贵州、山西、山东、河北、北平、天津、浙江、上海、江西及中央国术馆等20个单位429人参加考试。这次考试大致沿袭第一次国术国考的作法,有所改进的是:预试有了评分细则;对抗比赛按体重分组;有统一的护具;增设了搏击和女子对抗比赛。国术国考虽有种种不足,但它制定和实践了武术拳械单练与对搏的比赛规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武术竞技的发展。
武术进入运动竞赛场,是民国时期武术一大进展。武术竞赛中借鉴了西方现代体育的比赛方法,使武术改变了传统的竞赛形式,在向现代体育演进过程中迈进了可喜的一步。但由于这一时期竞赛规则仍显粗疏,武术竞赛特别是武术对抗赛终未表现出应有的特色。
武术在海外传播民国时期,我国国术团体先后派出武术名手分赴海外表演、执教,传播武术。精武会总部率先向海外派出武术名师到各分会执教。1929年8月,福建永春组成闽南国术团,赴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各地巡回表演。1936年1月,中央国术馆和国术体育专科学校联合组织南洋旅行团,代表团由国术队和篮球队组成。张之江任团长。国术体专总务主任庞玉森任国术队领队。队长为杨松山。队员有:张文广、何福生、温敬铭、李锡恩、康绍远、马正武、马文奎、张登魁、李凤鸣。该团先后在新加坡、吉隆坡、金保、怡保、太平、槟城、马尼拉、香港等地,历时3个多月,进行了65场表演。所到之处,受到了热烈欢迎。
1936年8月,第11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在柏林举行。中国派出了140人的代表团,其中包括由11人组成的国术表演队。男队员有张文广、温敬铭、郑怀贤、金石生、寇远兴、张尔鼎;女队员有翟涟源、傅淑云、刘玉华。7月22日到达柏林。7月底武术队在汉堡街头和汉堡大剧院表演两场。武术队的精彩表演受到汉堡市民的热烈欢迎,尤其是空手夺枪,每次表演都要重演五六次。8月11日奥运会的表演项目正式开始,在可容纳3万人的露天剧场进行。表演项目有:太极拳、各种拳术、对练及飞叉等20多项。长达一个多小时的表演,博得观众交口称赞。武术队还应邀到法兰克福和慕尼黑进行表演。每次表演后,都被热情的观众簇拥着,要求签名留念。中国武术队的表演,为中国体育代表团增添了光彩,也向世界体坛展示了中国武术的风采,这可视为中国武术走向世界的开端。
武术研究逐步开展20世纪20~30年代,由于西方体育的强烈冲击,急剧改变着中国传统体育的历史面貌和思想观念,人们对武术的认识不断深化,开始用科学的方法研究我国传统的武术,一些有价值的武术论著先后出现,武术研究工作逐步开展。
早在20年代,武术史学家唐豪就积极倡导武术的科学化,对武术界的宗派门户之风以及牵强附会武术历史渊源的谬说进行了批判。他广泛查录文献,收集民间武术资料,深入实地考察,先后撰写了《太极拳与内家拳》、《少林武当考》、《行健斋随笔》、《内家拳》、《中国武艺图籍考》等论著,这些论著材料翔实,推理细密,结论公允,为武坛扬弃附会玄虚的种种传说提供了可靠的史料依据。唐豪的开拓性研究,奠定了现代中国武术史学的科学基础。民国时期,对武术历史研究有重要贡献的还有徐哲东,著有《国技论略》、《太极拳考信录》等。
这一时期,武术家们整理的传统拳械论著颇多。姜容樵编著了20多种。其中包括形意拳、八卦掌、太极拳、少林拳以及刀、剑、棍、枪等兵械的练法。其他还有孙禄堂《八卦掌学》、《太极拳学》、《拳意述真》,刘殿操《形意拳术扶微》,吴志青《教门弹腿图说》,许厚《太极拳势图解》,陈微明《太极拳术》,徐致一《太极拳浅说》等。这些著作包括拳械源流、基本动作和技法,以及套路动作图解,保留了前代流传的拳械技术和技法。有的书中还增加作者体会,编入技法歌诀等。这些整理、总结和分析,无疑是对传统武术的再认识。值得注意的是,有的著作中开始用现代自然科学作为理论依据,从心理学、生理学等角度对武术进行研究。如《太极拳浅说》中有“太极拳与心理学之关系”、“太极拳与生理学之关系”、“太极拳与力学之关系”等内容,开始用现代科学的观点认识研究武术。
民国时期,武术组织出版了一些武术刊物,如中央国术馆的《国术周刊》、《国术季刊》、《国术特刊》,北京体育研究社的《体育季刊》,上海中华武术会《武术会月刊》等。刊物上发表了诸多有关武术研究的文章,在研究武术,宣传武术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原标题:民国时期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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